| 招标项目名称 | 金川嘉苑小区项目监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9003546bj39zw | ||||||||||||
| 标段名称 | 金川嘉苑小区项目监理 | 标段编号 | E6109003546bj39zwcak001 | ||||||||||||
| 合同甲方 | 安康宏康盛安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 | 陕西达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金川嘉苑小区项目监理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3月24日 | ||||||||||||
| 合同价款 | 中标监理费率0.896% | 合同期限 | 1 | ||||||||||||
| 其他信息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安康宏康盛安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陕西达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金川嘉苑小区项目监理 ;
2. 工程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和育才中路东北角 ;
3. 工程规模: 金川嘉苑小区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和育才中路东北角,项目净用地面积15973.26平方米(折合23.96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8504.68 平方米,地上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6710.68平方米,其中拟建1号楼10层共40户约5600.42平方米,建筑高度31.85米;拟建2号楼26层共159户约20264.79平方米,建筑高度79.95米;拟建3号楼19层共114户约14522.10平方米,建筑高度59.30米;拟建商业面积约3841.11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约2482.2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1464.0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防设施、消防设施及停车位约366个。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工程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以工程总承包单位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工程概算投资额。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宋文军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61012645 。
五、签约酬金
双方同意暂以施工单位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签约酬金的计算基数,最终结算酬金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监理中标费率据实结算。
中标费率为 0.896% ;签约酬金总额(含监理酬金和相关服务酬金)含税价(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零叁佰伍拾贰元整 ,(小写:¥1780352.00元),包括:
1. 监理酬金: /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监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 。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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