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蜀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简机项目应收账款行政诉讼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的结果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简阳蜀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开比选程序选聘简机项目应收账款行政诉讼代理机构项目,经评审,确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作为简机项目应收账款行政诉讼代理机构项目供应商,现将公开比选结果予以公示。
其他参选单位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提交相关异议材料或提交至简阳蜀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8908652606
地 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街道龙王庙街104号简阳蜀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