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
2.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14号;永建招标【2025】010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34。
二、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2025年08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第2.12项“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更正为“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2、原招标公告的“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增加第2.13项“2.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施工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施工标段。
注:按标段顺序中标其中靠前的一个标段”。
3、原招标公告的第5.1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更正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4、原招标公告的第5.3项“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09 月03日09时3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1时3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更正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09 月11日09时30分至2025年09月11日11时3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原招标公告的第6.2.1项“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第(1)款“(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00 时00分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更正为“(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1日00 时00分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原招标公告的第6.2.2项“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第(1)款“(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更正为“(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08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0 日17时00分(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7、原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5.2项“
6.5.2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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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6.5.2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如因特殊情况定标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且要将最终定标时间在延期公告中进行公布。
当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同一投标人为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两个施工标段的中标人时,标段顺序在后的标段将根据第四章定标办法中的“5、抽取中标人号码球。”流程重新抽取确定中标人,并在定标报告中如实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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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原第三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2项“
7.4.2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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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7.4.2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如因特殊情况定标需要延期的,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且要将最终定标时间在延期公告中进行公布。
|
”。
9、原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中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gef格式)为准。
10、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项目第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调整,现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以最新发布的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
四、更正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中段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370-3053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利源大厦3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037079168
监督单位: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5758228
发布人:河南江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