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洋中镇、霍童镇、三都镇、七都镇、八都镇、飞鸾镇、漳湾镇、赤溪镇、虎贝镇等10个乡镇47个村(其中横屿、南埕、王坑、海鹰、鳌江、官沪、拱屿、蚶岐、金蛇头、贵岐等10个中心城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能不在本工程内实施;若未实施,其对应费用将按招标人确认方式进行核减。投标人须接受此安排,中标后不得因此提出疑义或索赔),具体建设地点范围及每年度建设任务以项目主管部门、招标人意见为准。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拟新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共计43 座,合计设计规模990t/d;新建的设施根据出水标准选取及设施规模适选工艺,执行一级A 排放标准的处理场站共1 座,采用“A/A/O”的主体工艺,执行农灌标准的污水处理场站共42 座,采用三格化粪池工艺;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9 座,合计设计规模2376t/d。新建污水重力管道77.21km,压力管9.27km,UPVC 接户管159.38km;管道检查井3386 座,接户检查井4621 座。配套智能化监控设备43 座,并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本项目工程建设受益人口约13723 户,34936 人。 本项目(子项目一、二、三期)总投资合计15865.77 万元,建安工程费13340.01万元,其中包含项目智慧化平台搭建为80 万元。 子项目一期:宁德市三沙湾美丽海湾一期(蕉城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220.57万元,其中工程费3549.9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9.63 万元,基本预备费200.98 万元。(包括智能化监控设施涵盖本期17 座污水处理站智能化设施)。 子项目二期:环三都澳沿岸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553.57 万元,其中工程费6417.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76.46 万元,基本预备费359.69 万元。(包括智能化监控设施涵盖本期7座污水处理站智能化设施)。 子项目三期:八类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011.63 万元,其中工程费3372.6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7.97 万元,基本预备费191.03 万元。(包括智能化监控设施涵盖本期19座污水处理站智能化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 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3340.0100万元(最终以有权部门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3.8884万元,(计算方式: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3264724元(其计算方式:218.6+(393.4-218.6)÷(20000-10000)×(13340.01-10000)=276.9834万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30%)=193.8884万元)(注: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取)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注: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监理服务期按540日历天填写,最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含试运维期)为准)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网址:https://***:20082/wbgs/zjxmsgjlxmbry-search/index%EF%BC%89%E5%AF%B9%E6%8B%9F%E6%8E%A8%E8%8D%90%E7%9A%84%E4%B8%AD%E6%A0%87%E5%80%99%E9%80%89%E4%BA%BA%E7%9A%84%E6%80%BB%E7%9B%91%E7%90%86%E5%B7%A5%E7%A8%8B%E5%B8%88%E7%9A%84%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4%B8%80%E6%97%A6%E5%8F%91%E7%8E%B0%E5%9C%A8%E5%AE%81%E5%BE%B7%E8%A1%8C%E6%94%BF%E5%8C%BA%E5%9F%9F%E5%A4%96%E6%9C%89%E5%9C%A8%E5%BB%BA%E9%A1%B9%E7%9B%AE%E6%88%96%E5%9C%A8%E5%AE%81%E5%BE%B7%E8%A1%8C%E6%94%BF%E5%8C%BA%E5%9F%9F%E5%86%85%E6%9C%892%E4%B8%AA%E4%BB%A5%E4%B8%8A%EF%BC%88%E5%90%AB2%E4%B8%AA%EF%BC%89%E5%9C%A8%E5%BB%BA%E9%A1%B9%E7%9B%AE%E7%9A%84%EF%BC%8C%E5%B0%86%E4%B8%8D%E6%8E%A8%E8%8D%90%E4%B8%BA%E4%B8%AD%E6%A0%87%E5%80%99%E9%80%89%E4%BA%BA%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6%9C%89%E6%9D%83%E4%B8%8D%E9%80%80%E8%BF%98%E6%8A%95%E6%A0%87%E4%BF%9D%E8%AF%81%E9%87%91%EF%BC%88%E5%8D%B3%E6%9C%AC%E9%A1%B9%E7%9B%AE%E8%A6%81%E6%B1%82%E6%80%BB%E7%9B%91%E7%90%86%E5%B7%A5%E7%A8%8B%E5%B8%88%E5%9C%A8%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5%BA%94%E5%9C%A8%E5%AE%81%E5%BE%B7%E5%B8%82%E8%A1%8C%E6%94%BF%E5%8C%BA%E5%9F%9F%E5%A4%96%E6%97%A0%E5%9C%A8%E5%BB%BA%E9%A1%B9%E7%9B%AE%EF%BC%8C%E4%B8%94%E5%9C%A8%E5%AE%81%E5%BE%B7%E8%A1%8C%E6%94%BF%E5%8C%BA%E5%9F%9F%E5%86%85%E6%B2%A1%E6%9C%89%E6%88%96%E4%BB%85%E6%9C%891%E4%B8%AA%E5%9C%A8%E5%BB%BA%E9%A1%B9%E7%9B%AE%EF%BC%89%E3%80%82%E3%80%82%3C/p%3E%3Cp%3E3.9%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9%87%87%E7%94%A8%E8%B5%84%E6%A0%BC%E5%90%8E%E5%AE%A1%E6%96%B9%E5%BC%8F%E5%AF%B9%E6%8A%95%E6%A0%87%E4%BA%BA%E7%9A%84%E8%B5%84%E6%A0%BC%E8%BF%9B%E8%A1%8C%E5%AE%A1%E6%9F%A5%E3%80%82%3C/p%3E%3Cp%3E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安泰路1号元宏花苑1幢二层、三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71005,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01、608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fjndjx@163.com
电话:0593-2830186,传真:0593-2880159
联系人:黄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10593-2250236%3C/p%3E%3Cp%3E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84号九号城市广场
联系电话:0593-29151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层)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