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
招租底价 | 50.15元/平方米/月 变更为 46.5元/平方米/月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5857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1124号5楼物业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红岗东村1124号5楼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690.06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原则上不设免租期,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设置免租期的,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人审批同意后免租期不超过租期10%。原承租方中选无免租期。)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6.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年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2%。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仅限办公,不可经营酒店、公寓行业,禁止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等行业的生产及存放。) | ||||||||||||||||||||||||||||||||||||||||||||||||||||||||||||||||||||
履约条件 | 1.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勘察和了解招租物业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面积、品质、物业管理费标准、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人须同意招租人所提供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租赁安全协议全部条款内容。 3.承租人需缴纳租赁二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4.承租人应具有履约租赁合同的能力,承租人必须每月按时缴交当月租金,若承租人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含1个月),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所欠租金及费用,收回物业,保证金按违约金处理。 5.未经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本物业转租或者分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招租人有权对次承租人进行资格、履约能力、转租合同约定内容等方面的审查,承租人应提供充分的配合,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可予以转租。承租人转租或交由第三人使用而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因承租人转租或交由第三人使用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及承担,对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招租人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和赔偿。 6.承租人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需经招租人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承租人违规装修且不在招租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招租人有权在整改期限后15日内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需无条件在整改期限后在15日内撤离并交还物业。 7.本租赁项目仅用于合法经营,不允许用于产生噪音污染的加工生产、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进行装修的须书面告知招租人装修用途并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方可自行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完成后须经招租人验收确保房屋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招租人提出整改要求,承租人须按要求予以整改,如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除承担装修产生的费用外,还需承担因此给招租人的造成的损失。 9.承租人在本租赁项目使用期间,必须满足噪音、环保的要求,不得造成周边的正常生活、工作的干扰,否则必须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承租人保证金。 10.该物业产权单位(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可能对本次招租项目进行旧改的意向,如遇拆迁(不管何种原因),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人不得索赔装修费、经营损失等一切费用,必须在三个月内限期搬迁。租金按实际承租时间计算。 11.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招租人处置。 12.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十五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对二次自行装修及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13.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 14.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人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自行开展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需经招租人审批,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15.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16.其他条款见《租赁合同》文本。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注册成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 二、获取文件 方法一: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530441315、杜文:18825624333 邮箱:280673244@qq.com 方法二:登录https://***/%E6%90%9C%E7%B4%A2%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8%BF%9B%E8%A1%8C%E7%99%BB%E8%AE%B0%EF%BC%8C%E5%BE%85%E5%B7%A5%E4%BD%9C%E4%BA%BA%E5%91%98%E5%8F%91%E5%87%BA%E6%8B%9B%E7%A7%9F%E6%96%87%E4%BB%B6%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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