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GGZY[GK]2025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5-2027学年印刷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9-01,更正为:2025-09-0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08,更正为:2025-09-12。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点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的“1、本项目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5-2027年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改为“1、本项目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5-2027学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中的“(2)所有油墨均要求环保认证油墨。”改为“(2)所有油墨均要求环保认证油墨,本项目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均要求为绿色环保材料,对印刷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油墨罐、擦机布、废版等)进行合规收集和处理。”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点商务要求中“其他商务内容”,新增两点要求:
3.1若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书面警告处理。
具体情形如下:
(1)投标人派出的对接人收到采购人工作消息30分钟内未答复的。
(2)投标人未在24小时内提交采购人需要的设计文件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采购人要求的会议或现场办公的。
(4)投标人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印刷物品的。
(5)投标人驻点配置的设备提供不全的。
3.2若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列入采购人不良记录及没收投标人履约保证金。
具体情形如下:
(1)投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2)投标人以任何理由拒不承接所分配合同范围内任务的。
(3)投标人受到2次书面警告3日内未整改的及同一问题出现3次书面警告的。
(4)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变更对接人的。
(5)如因投标人对打印服务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投诉的。
(6)投标人将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印刷机构的。
(7)因投标人行为造成采购人无法按时提供印刷材料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联系方式:0591-83511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7层
联系方式:0591-88390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庄女士
电话:0591-88390060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