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齐堤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齐堤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4)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雨污排水管网、雨水提升泵站、现状排水渠及管道清淤维护、排水渠、边沟防护及道路破除恢复等配套设施。本次包含齐堤大街排水北段、齐堤大街排水南段、齐堤大街排水靖远段。 齐堤大街排水北段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排水管网工程,包括铺设d2000雨水管、DN800污水管,建设检查井、收水井,新建雨水提升泵站及道路破除恢复等配套设施。 齐堤大街排水南段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排水渠及边沟防护工程,包括建设排水渠、排水渠边沟防护及道路破除恢复等配套设施。 齐堤大街排水靖远段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排水管网工程,包括铺设d2000雨水管、d1500雨水管、d500雨水管、DN400污水管、DN800污水管,建设检查井、收水井及道路破除恢复等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沧州市盐山县城西。 ??2.2招标范围:盐山县齐堤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北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盐山县齐堤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南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盐山县齐堤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靖远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999.669245万元。其中一标段(北段):3886.519910万元;二标段(南段):3857.935800万元;三标段(靖远段):2255.213535万元。 2.3 计划工期:一标段:1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二标段: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 ;三标段:1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一标段(北段)、二标段(南段)、三标段(靖远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 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30 09:00至2026-0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付费主体: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标准的79%收取。(2)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平台;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盐山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盐山县南环路,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7-8513987。招标代理机构: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联系人:车先生,电话:1383279209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盐山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电话: 0317-85139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盐山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山县南环路 | 地址: | 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车先生 |
| 电话: | 0317-8513987 | 电话: | 1383279209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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