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三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三标段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鸡审批字【
202
3
】
14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配套
。项目建设单位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三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91.86262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91.862629
万元,建设规模: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三十三标段,包括本标段全部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鸡泽县境内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91.862629
万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
:
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
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
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
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
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11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
河北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孙超群
/
王垚
, 联系电话
:
0310-7516388
/
0310-5401211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7522236
电子邮箱:
jzxjsj@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
“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
鸡泽县行政中心南区
;联系人:
孙超群
,联系电话:
0310-7516388
,电子邮箱
: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君荟大厦
4层427号
;项目负责人:
王垚
, 联系电话:
0310-5401211
;联系人:
王垚
,联系电话:
0310-5401211
,电子邮箱:
Hbmy20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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