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马颊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项目(2024年度)(二次),已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濮发改农经【2022】462号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 : 2212-410900-04-01-178052。因原施工中标单位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根据招标人清丰县水利局的要求,现进行重新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马颊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项目(2024年度)(二次);
2.2 招标编号:HNTCPY-2025-002-1
2.3 项目规模:马颊河清丰段河道16.029公里清淤疏浚;右岸堤防加固及堤顶硬化14.434公里;护岸总长4100米;重、新建防洪排涝闸4座;重建桥梁1座;马颊河清丰县城区段已损坏人行步道和台阶进行维修,重建清丰城区段护栏长4.35公里等;
2.4 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5 投资金额:约6000 万元;
2.6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7 工期:135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公告期内的社保查询截图(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
3.3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公告期内的社保查询 截图(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 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5 信誉要求:对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列入“ 国家税务 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 其它要求:
3.6.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从)业人员和委托代理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 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6.2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0 月16日(填开标当天日期)1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水利局》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