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4号枇杷山公园内竹苑综合用房(约504㎡)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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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07003234 | 租赁底价 | 1.008 万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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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2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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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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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4号枇杷山公园内竹苑综合用房(约504㎡)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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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4号枇杷山公园内竹苑综合用房
| 楼盘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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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1.008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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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免租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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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仅限办公、库房使用;限制液化气,限制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行业。承租人不得用于加工等可能产生油烟、噪音、污染和其他影响环境的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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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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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1-2层
| 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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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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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且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已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待原租赁结束之日起30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可移动装饰装修及购置的设设施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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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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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渝海特评WP2025-0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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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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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系整租,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2、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需要装修的,承租方需自行在不改动建筑原始外观的条件下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装饰;装修风格需符合招租方要求,装修方案需通过招租方审核;租赁物外不得乱搭乱建,禁止外摆。 3、租赁途中限制液化气,限制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行业。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房产用于加工等可能产生油烟、噪音、污染和其他影响环境的商业用途。后期若调整房屋使用用途及经营范围的,须事前征得招租方同意。 4、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除撤走可移动物资外,不得对已有装修进行拆除给建筑带来损坏,招租方要求的除外。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肖雯
| 联系电话 | 6365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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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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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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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渝中分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滕老师 | 联系电话 | 1359465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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