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GD0005366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21项报废设备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2.7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05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的行为,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完全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披露内容和现场踏勘结果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缴费通知》的规定向支付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受让方应在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内容与转让方完成签订。 7.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标的资产表示受让意向,已完成现场踏勘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交易条件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详见本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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