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10年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10年经营权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时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 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民健身广场部分场室资源10年经营权 |
起拍价 | 438896元/年 |
保证金 | 100000元 |
竞价幅度 | 2000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否 |
备注 | 1、租赁期:10年,无免租期。 2、租赁期内,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无递增。 3、按现状出租,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即承租方)不允许转租、分租。 4、游泳馆项目可经营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9月。 5、全民健身广场其他体育设施设备为公共体育设施,该处物业管理(如安保、卫生)由买受人负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租赁物业在学校正常开学期间,跑道与篮球场,买受人同意无条件交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或委托人指定的主体使用;田径场周六上午,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有比赛需求,经协商可无偿用于足球训练。如场地使用存在特殊情况,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协商解决。 7、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兴建加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物。 8、每年体育中考期间,买受人需无偿提供足球场给委托人(下属单位)使用,考场改造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下属单位)负责;游泳馆的相关使用费用,可以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另行协商有偿使用。 9、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租金费用中。 10、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买受人须于签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支付。 11、租赁物业由买受人自行组织物业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委托人不参与买受人的经营管理,但委托人有权对该物业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和物业维护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12、出租物业无房产证、土地证,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委托人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委托人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承租方已交纳《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拍卖成交的,需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场地。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
拍卖标的具体详情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停车位 | 停车场汽车位 | 130 | 个 | |
2 | 足球场 | 足球场(11人制) | 1 | 个 | |
游泳馆 | 室外标准池 | 1250 | 平方米 | 游泳馆年租金按5个月计算,租期内经营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9月 | |
室外儿童池 | 300 | 平方米 | |||
室外除泳池以外的其他面积 | 2552 | 平方米 | |||
室内更衣室、淋浴房、小卖部等区域 | 550 | 平方米 | |||
看台 | 550 | 平方米 | |||
3 | 功能室 | 北5 | 73.8 | 平方米 | |
北6 | 189.39 | 平方米 | |||
北7 | |||||
北8 | |||||
北10 | 46.2 | 平方米 | |||
北11 | 32.7375 | 平方米 | |||
4 | 主席台功能房 | 一楼 | 100 | 平方米 | |
二楼 | 100 | 平方米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3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上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202506》。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物业的日常维修、保养等及其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造成该物业及相关设施损坏、灭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给委托人。
3、委托人提供现有的供电、供水、消防等设施不符合买受人使用时,报经委托人同意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安装及负责其所需费用,新增设施可拆除部分的产权属买受人所有,租赁期满后由买受人负责拆除;新增设施不可拆除部分的产权,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属委托人。
4、买受人所办企业必须按照行业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好各种证照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项及费用(税费、水电费用、工资、福利、劳保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前,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经营性运作,否则委托人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停止买受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5、租赁期间,买受人对委托人所提供使用的供电、供水、消防设施等,负责其维修、保养、年检等工作及费用支出,期满后按租赁前原样修整好交回委托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对委托人提供的上述设施,如不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而被有关部门停用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满时,买受人应拆除自有财产,按租赁前原状修整好后交回委托人,如买受人有损坏建筑物等不做修复时由委托人进行修复,费用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买受人不得拒付。
7、买受人承租期间享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权,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经营,不得违法经营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委托人享有租赁管理和监督权。
8、买受人必须保护物业内的设施和设备完好无损。买受人自行承担装修改造费用,承担日常维修保养责任,买受人承租期满后,如委托人及买受人双方不再续签《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买受人应保持物业完整,将可移动、可拆除的装修设备移除,不可移动、不可拆除的装修、设备无偿移交给委托人。买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对物业进行加建建筑物及改变物业主体结构。
9、买受人在取得承租权及相应的租用年限内,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不得将该物业进行整体转让、转包、转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立即停止,没收买受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重新补足等额履约保证金保证《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顺利履行,如买受人违约情况严重或拒不进行整改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收回物业,没收买受人提交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买受人追偿委托人由此产生的全部财产损失。
10、买受人应保证合法有序经营,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买受人经营管理期间在租赁物业内产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委托人因买受人原因产生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予以追偿。其中:
(1)买受人需配备6名或以上具有从业资格证的救生员、4名具有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办理及发证的保安证的保安人员、及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所有人员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参加专业培训,办理相关上岗证件持证上岗。
(2)买受人投资购入的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运行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有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和日运行安全检查记录,并按时参加安监和质检部门年检;所有设施设备资料原件交付委托人保存。
(3)买受人应保障场地内监控实时覆盖,在经营场地醒目处张贴安全须知等提醒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援电话。如发生地面湿滑等因买受人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买受人员工及第三人的人身、财产事故,由买受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经营者责任。
(4)买受人在装修、建设、维修、经营期内必须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发生的一切事故,如人身伤害、治安事件、消防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跟进处置。委托人不对任何事故或因此引发的赔偿及法律责任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管理规定,明码标价、文明诚信经营,由以上事件引发的投诉、新闻媒体曝光或其它形式的警告、处罚,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处理。
(6)经营期间聘用的保安、救生员、教练员等人员的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购买满足安全运营需要的保险,同时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服务。买受人聘用的所有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须为所有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由于手续不完善导致的劳动纠纷等行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须在泳池投入使用前向委托人递交投入人员名单,如人员发生变动,须在发生人员变动的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重新递交名单。
(8)合同期内,买受人须每年为游泳池场所购买责任保险,保额分别不低于300万/年。
11、在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具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能及时检查物业的安全隐患,如发现房屋结构及设备有自然损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整改。如因买受人使用过失,延误维修或使用不当或本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12、买受人应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保证承租物业后相关的工作人员针对火灾、防盗、预防犯罪地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13、买受人自行进行成本核算,自行承担对所投入成本的经营风险。买受人装修和经营功能的划分应符合物业功能要求,如涉及改变现有布局,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提交装修改造方案,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14、买受人自行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商业保险费、卫生管理费、治安费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委托人不承担以上所述的费用,如因买受人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5、买受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严禁将该物业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委托人有权检查该物业的防火安全,买受人不得无理拒绝,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6、上述部分内容为《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的不完全列举,最终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17、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并按照《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按双方签订的《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委托人结算。
18、委托人按《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具体事项详见《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
19、买受人按《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版式)和内容与委托人签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在不违反合同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或修改,对增加或修改部分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
20、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上述款项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并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且经委托人同意,按相关规定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1、拍卖成交的,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交接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拍卖标的存在较多瑕疵及买受风险,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对影响拍卖标的价值的因素已向竞买人作出必要的说明,拍卖人及委托人也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相对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以及拍卖人、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说明仅供参考,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构成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且缴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全民健身广场运动场馆(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同时需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年租金。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首年首月租金标准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5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