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铁路公安局2025-3项目(无人机购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联系电话:刘小姐,1331282571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GD2025014-1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2025-3项目(无人机购置)(第二次)
预算金额:6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套/元) | 总预算金额(元) |
1 | 全天候热成像无人机 | 8 | 套 | 60,000.00 | 480,000.00 |
2 | 激光避障无人机 | 16 | 套 | 12,000.00 | 192,000.00 |
合计 | 672,000.00 |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类型:货物类
6.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7.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产品质保期完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投标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监狱企业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 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联系电话:刘小姐,1331282571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招标文件者,供应商凭《投标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2、线上领购招标文件者,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bjzbgd0808@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领购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
(2)单位名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3)账号:120907426510701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
联系方式:迟先生,020-61329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3312825715
联系方式:刘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13312825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