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方于2025年05月09日所递交的
新和县央塔库都克片区管委会供水管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二次)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我方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1605709.42元(大写:壹佰陆拾万伍仟柒佰零玖元肆角贰分)
工期:78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周若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新和县水资源总站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新和县水资源总站(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梁新健(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张晓波(签章)2025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