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济宁市公安局收缴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及销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iNing%EF%BC%89%E5%8F%8A%E4%B8%AD%E5%9B%BD%E5%B1%B1%E4%B8%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shandong.gov.cn%EF%BC%89%3Ca style="color: #000000;" href="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 ignore="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687 (市网)SZBM-2025-J0151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收缴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及销毁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收缴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及销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 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单位自有或租用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经安全评价合格; 3.3、供应商系四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4、供应商现场处置人员须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5、运输车辆(自有或租用)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山东企业)等网站查询);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iNing%EF%BC%89%E5%8F%8A%E4%B8%AD%E5%9B%BD%E5%B1%B1%E4%B8%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shandong.gov.cn%EF%BC%89%E5%9D%87%E5%8F%AF%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3%E3%80%81%E6%96%B9%E5%BC%8F%EF%BC%9A%E7%BD%91%E4%B8%8A%E4%B8%8B%E8%BD%BD%3C/p%3E%3Cp%3E%3Cstrong%3E%E5%9B%9B%E3%80%81%3C/strong%3E%3Cstrong%3E%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4%B8%8E%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3C/strong%3E%3C/p%3E%3Cp%3E%E5%87%A1 未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注 册 的 供 应 商(http://***/),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新))。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及电子签章,CA电子签章办理及技术咨询电话:0537-7817075 、0537-6050123。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1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新),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解密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时30分后(北京时间);解密时长:20分钟。 2、地点: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3、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或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济宁市公安局 地址:济宁市洸河路29号 联系方式:李斌 联系电话:0537-296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济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宁市圣源大厦1404室 联系人:李小娜 电话: 0537-7386577 187537648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娜 电话:0537-7386577
202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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