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污排管网老化更新工程
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污排管网老化更新工程一期项目(设计)已经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污排管网老化更新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庆发改发〔2025〕19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其余资金由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龙凤区、萨尔图区。
2.工程规模:改造格林小镇一期至萨政路灯岗玻璃钢压力排管线改造长度0.9公里,改造龙凤11#泵站至厂西总站(途经龙凤8#站、龙凤9#站)DN300污水压力排8.2公里,改造厂西总站至厂前总站DN500污水压力排4.2公里,改造兴卧污水处理厂DN800进厂管线2公里、DN300污水管线1.8公里,改造银河太阳城DN600污排管线4.6公里。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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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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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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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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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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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SJ0500G251117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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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污排管网老化更新工程一期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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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1、勘察:对该项目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变更核定,配合评审及施工中一切与建经有关的工作)、设计变更及在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设计工作等。提交但不局限于以下成果文件:(1)设计说明书 (2)基础资料汇编(3)方案设计文件(4)初步设计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6)工程概(预)算(7)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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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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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招标控制费率上限为2.62%(取费基数为市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批复》核准的建筑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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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1.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满足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 家。如不同时具备上述勘察、设计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与另一家具有上述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每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注:可兼职设计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③勘察测量负责人:应取得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注:以上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册职工,由投标人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3.投标其它条件:
(1)信用要求:
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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