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荔湾区广州卷烟厂塞坝口仓库地块2号仓首层项目(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展厅布展服务(项目编号:FSCG202566)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4日00:00 至 2025年8月19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 | 深圳中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广州善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元) | 658040.19 | 689640.00 |
综合得分(分) | 78.80 | 64.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36500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简工电话:020-83383274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荔湾区广州卷烟厂塞坝口仓库地块2号仓首层项目(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展厅布展服务(项目编号:FSCG20256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深圳中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通过 | / |
2 | 广州善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深圳市艺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00:00 至 2025年8月19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3650010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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