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系统事业部本部合同风险识别及法律咨询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19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系统事业部本部合同风险识别及法律咨询服务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FW-GKXJ-25-15504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法律咨询服务完成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康路58号
- 供货范围:(1)负责对本项目EPC合同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负责审核、修改本项目EPC合同条款;(3)需要律师事务所针对本项目EPC合同提供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不含诉讼、仲裁)。
- 质量要求: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防范法律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1.2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潜在应答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主办律师应县备并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3)信誉要求:应答人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列入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名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1.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军队采购网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8)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9)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专项资格条件:无。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8月15日 15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2、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3、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19中国核建中核二三系统事业部本部合同风险识别及法律咨询服务常规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5时00分00秒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元虹
电话:18910886733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