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陈吴涧水美乡村三期项目已由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洛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2]173号(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05-410328-04-01-684651),招标人为洛宁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陈吴涧水美乡村三期项目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57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6-37项目代码:2205-410328-04-01-6846513、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为5850908.95元5、工程概况:本次洛宁县陈吴涧水美乡村三期项目工程主要治理内容为对陈吴涧治理段河道疏浚整平,疏浚长度1.8km,岸坡防护150m;布置低水头生态堰1座,种植水生植物535㎡;在陈吴涧左岸小原村新建连通水1处,长360m;沿河两岸种植乔木树木;下层种植灌木绿篱;沿河两岸分区域覆30cm厚种植土种混播草;铺设2m宽鹅卵石道路1709m,鹅卵石道路两侧设混凝土侧石;新建仿古防腐木休闲凉亭4处。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7、工期:180日历天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具体细则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链接])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链接]#/home)信用信息公开;(投标文件中须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2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5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八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链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同心路王协桥北向东200米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333877885 代理机构: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项目负责人:李娟 电 话:18538841024 监管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2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