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阳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原阳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新乡市水利局以新水[2026]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原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原阳县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原阳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利用南水北调水,依托丹江原水厂,置换葛埠口乡、福宁集镇、路寨镇、阳阿镇、原兴街道共计4个乡镇、一个街道部分供水厂(或供水站)的地下水水源。铺设供水管网43.084公里,关停现状机井26眼,可实现压减地下水302.95万立方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其中第1-4标段为施工标;第5标段为监理标;第6标段为水土保持监测标;第7标段为环境保护监测标。
2.5招标范围:第1-4标段施工标: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如有)为准;
第5标段监理标:本次项目涉及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第6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标:本次项目工程水土保持全过程监测,提交各项监测报告等;
第7标段为环境保护监测:本次项目工程全过程环境保护监测,提交各项监测报告等。
2.6计划工期:第1-4标段施工标:180日历天;
第5标段监理标:随施工工期(含工程保修期);
第6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止;
第7标段环境保护监测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止。
2.7合同估算价:45231300.00元(其中1标段:6452100.00元,2标段:15056600.00元,3标段:13008100.00元,4标段:9856500.00元,5标段:600000.00元,6标段:168000.00元,7标段:90000.00元)。
2.8质量要求:第1-4标段:合格;
第5-7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1第1-4标段: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质量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其他要求:项目所有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3.1.2第5标段: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须至少一名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所有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3.1.3第6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项目所有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3.1.3第7标段环境保护监测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具有CMA计量认证资格(证书附表包含环境标准的水、大气和噪声监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项目所有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3.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1-4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第5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水利工程监理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第6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水利类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需提供合同材料。
第7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类似环境保护监测业绩,需提供合同材料。
3.3信用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市场主体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3.2本次招标第1-4标段要求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资质“动态核查”被标注“资质异常”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应标的资质条件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资质“动态核查”标注异常的查询截图;
3.3.3投标人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均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4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第1-5标段)无在建项目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内容及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第1-4标段)、项目总监(第5标段)、项目负责人(第6-7标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完整的报告)。
3.8本项目设置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仅可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参加投标;同一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其全部标段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7日0时0分至2026年11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二开标室机位(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5.6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评标与定标
7.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7.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7.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7.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8.其他补充事宜
8.1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8.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9.1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名称:原阳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3-7291634
联系邮箱:sljzbb@[链接]
联系地址:原阳县城西干道30号
9.2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名称:原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373-7291634
联系邮箱:yy7291634@[链接]
联系地址:原阳县城西干道30号
9.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昀
联系电话:18638262123
项目负责人:陈昀
联系邮箱:hnwjtd@[链接]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SOHO3栋A座16楼
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pdf 1-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pdf 5标段监理招标文件.pdf 6标段水保监测招标文件.pdf 7标段环保监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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