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8277 | 项目名称 | 坪山云巴1号线一期项目中心公园停车场四层露天平台和配套用房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8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丹梓大道2088号 |
面积/数量 | 216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本项目不允许分租、转租。 | 出租期 | 10年(如需使用配套用房,配套用房的租赁期限与露天平台一致,若租赁期间,承租人确不再需要配套用房,可协商提前退租)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5个月(四层露天平台免租期为5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若承租人提前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经营,则以招租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确认验收的隔日起算租金。 如租赁配套用房,配套用房不设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四层露天平台) | 租金的递增 | 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每年涨幅为4%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用于低空场站建设和运营) |
履约条件 | 履约条件详见附件《坪山云巴1号线一期中心公园停车场四层露天平台和配套用房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报名此项目视为同意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四层露天平台为2169平方米,租赁期间,可有偿提供不超过374平方米的配套用房供承租人承租使用,现状均为空置。房产证:无(物业所有权:深圳市东部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主体消防:有;电梯:有;变压器:有。 二、承租方需在露天平台出租场地上建设低空场站,功能定位为商务出行、应急保障等。场站建设符合CAAC适航认证要求,打造成陆空轨、产学研一体的低空示范场站,形成具有引领效应的低空经济样板。 三、考虑到本项目出租用途为低空场站建设和运营,租赁期间,承租人可根据需求租赁相应面积的配套用房(租赁面积不超过374平方米),具体租赁面积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配套用房按45元/月/平方米计算租金,租金每年递增4%。 四、露天平台及配套用房(如有租赁)租金外的水、电等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招租人仅提供场地,承租人负责低空场站项目的全部投资建设及全过程运营管理(包括且不限于立项申报、行政手续办理、备案、投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勘查检测、施工建设、验收、资产运营维护)产生的所有费用。 六、为避免承租人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出具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60万元。待承租人完成全部低空场站建设内容,通过招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后的30日内,招租人书面通知银行解除保函责任。 七、租金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自第二个季度起,承租人需在每季度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 八、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及相关附件,并按照要求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2.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3.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4.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九、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8820221262。 十、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一、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 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 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成交首年6个月的租金(成交首年月租金为四层露天平台及配套用房的合计租金金额) | 物业管理费 | 露天平台:5元/㎡/月; 配套用房(如有租赁):8元/㎡/月。 |
其他 | 1、露天平台及配套用房(如有租赁)租金外的水、电等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为避免承租人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出具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60万元。待承租人完成全部低空场站建设内容,通过招租方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后的30日内,招租人书面通知银行解除保函责任。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一)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重新公开招租。 (二)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三)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详见竞价文件)确定承租人,竞价规则以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为准。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重新公开招租 |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 23时59分59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23时59分59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报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报名截止日前意向承租人具有低空场站运营资质及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资料:①有效期内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书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书;②若为非自有场地运营,提供相应租赁或运营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签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若为自有场地运营,提供低空场站建设批复立项文件,批复文件须体现建设单位名称)。 3、意向承租人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此项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查询,无需意向承租人提供)。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承租,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符合1、2、3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书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书; 3、若为非自有场地运营,提供相应租赁或运营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签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若为自有场地运营,提供低空场站建设批复立项文件,批复文件须体现建设单位名称; 4、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7、意向承租人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8、若为联合体报名承租,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二)由深圳交易集团坪山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0755-8931449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东部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坪山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坪国资〔2021〕4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企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产权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国有企业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3.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