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玉带东、西街及阿卡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玉带东街片区改造(一期)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山区玉带东、西街及阿卡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徐泉政服投〔2025〕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招标人为徐州市泉山区河道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山区玉带东、西街及阿卡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玉带东街片区改造(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泉山区。
2.2建设内容:对玉带东街片区部分小区(望景花园、王陵大院东片、财政局宿舍)进行排水管网改造。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对玉带东街片区部分小区(望景花园、王陵大院东片、财政局宿舍)进行排水管网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合同估算价约316.57万元。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b.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申请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B证、C证);
(5)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911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