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苏水计〔2024〕17号) 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和地方自筹共同承担。现对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东台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银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东台市弶港镇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挡潮闸及其他建筑物施工等。
2.3 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东台市方塘河闸下移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图咨询、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水保监测、水保验收、环保监测、环保验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以及复核(或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协助招标人确定最高限价等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计划实施内容适当调整的权利。
2.4 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截止。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暂定730天,(投标时按73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⑴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⑵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注: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服务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上述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发给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省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标要素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⑶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⑷ 信用等级要求:/。
⑸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⑹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⑺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⑻ 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最新消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4.1.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25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公告第3.1⑴ 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⑵ 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⑶ 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⑸ 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8.投入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⑻ 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 |
11.联合体投标人 | /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T×0.6+M×0.4
T 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M 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 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 且≤10 时,则去掉 1 个最高报价和 1 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0 时,则去掉 2 个最高报价和 2 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④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也就是参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 号文)计费标准*79.05%),M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
(2)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 号文)计费标准* 93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造价咨询服务不另外计费。)
7.4 分值构成:100分
A:单位业绩:1分;资源配置:16分
B:服务实施方案:53分
C:投标报价:30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单位业绩 | 1 | |
1 | 单位业绩 | 1 |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服务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提供上述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发给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省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标要素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二 | 资源配置 | 16 |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及以上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服务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 供上述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发给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省级及以上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标要素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单位业绩可重复计分。 |
2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4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组成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除 外) | 10 |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低于5名,若低于5名,则本项不得分。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提供人员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
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53 | 服务实施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减1分,扣完为止。 |
1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 6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全面准确、可行性强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招标重点、难点及风险点 | 8 | 详细描述针对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招标组织与实施、异议与投诉处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点分析透彻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1~4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工作质量保证 措施 | 8 | 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具体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0.1~4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招标合理化建议 | 5 | 招标合理化建议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 | 7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全面、具体、紧密、高效合理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0.1~3.5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 | 5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 | 5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承担本项目的优势 | 5 | 根据项目要求,阐述投标单位在本项工作中的技术优势,根据投标单位间优势横向对比,优势明显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2.5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增值服务 | 4 | 针对项目的特点,投标人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常规代理服务之外的增值服务,根据投标单位间能力横向对比,能力明显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四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赋分标准: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率每高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 3.偏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偏差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东台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5-69890862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台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东台市望海东路41号
联 系人:周先生
电话:0515-691999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银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东坝新村24号楼B幢6068室
联 系人:唐女士
电话:1381323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