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县城中心街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6001001(CGQ)
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中心街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中心街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泾阳县县城中心街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中心街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中心街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木(道路)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5)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及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中可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6)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税收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声明);(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12)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4%B8%8D%E5%BE%97%E5%88%97%E5%85%A5%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www.ccgp.gov.cn)%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F%BC%9B%EF%BC%88%E6%8F%90%E4%BE%9B%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9%3Cp%3E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经办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招标部现场获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p%3E
4.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5.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王工029-36222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张耀峰、赵利科、蒋斌17392907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耀峰、赵利科、蒋斌
电话:17392907652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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