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132025000086-1
二、合同名称:应急公务用车购买
三、项目编号:N5111132025000086
四、项目名称:应急公务用车购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办公室
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路143号
联系方式:13550569432
供应商(乙方):四川正远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4层420号
联系方式:18781322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应急公务用车购买 | 1(项) | ¥158,800.00 | ¥158,800.00 | CA7150HA6PHEVT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红旗H5 PHEV 2025款170 超混版) |
合同金额: 158,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12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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