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YM-202509FJ-01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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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M-202509FJ-01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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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云发改审批【2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单位:湖北云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云梦县金泽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云梦县金泽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梦县创新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云梦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为园区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园区用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71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园区道路(设计路段长为800米,道路红线宽20米)、污水管网,并对园区内电力线路改迁:园区内设置停车位400个、充电桩112个以及广告牌。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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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市矿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为园区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园区用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71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园区道路(设计路段长为800米,道路红线宽20米)、污水管网,并对园区内电力线路改迁:园区内设置停车位400个、充电桩112个以及广告牌。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1 合同估算价:17959.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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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招标金额为17959.73万元(建设工程费19761.58万元下浮 10%为 17785.42万元,施工图设计为 17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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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可为两个单独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 项单项合同投资额≥8000万元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3.1.4 信誉要求:(1)投 标人近 5 年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5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仅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3.1.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及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3.1.7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3.1.8 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 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3 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 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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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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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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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办法实施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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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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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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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