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098 | 项目名称 | 深铁汇城(北站)C1楼二层商业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汇德大厦 |
面积/数量 | 6382.1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0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5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3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酒店 |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中选,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与出租方指定的商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商业管理服务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费用,不得修改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文件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反响应承诺。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对租赁区域内消防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后的消防设备、系统必须与C1楼既有的消防系统完全兼容。承租方如对租赁区域进行拆除、装修或对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人必须按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向出租人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租赁物业使用期间的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宜由承租方负责。 3.租赁物业开业初期须设置面积占比不低于50%的综合配套业态(如餐饮、电子娱乐与科技体验、运动与竞技、电竞电玩、创意与文艺体验、健康休闲体验、特色体验及其他同类休闲娱乐业态等)。 4.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借用租赁物业或其中任何部分;承租方如需分租经营的,需向出租方事先报审、事后备案。 | ||
其他补充说明 | 1.如中选人在中选结果公示后15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分期执行。合同期内翻新装修不另给免租期。 2.租金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 3.物业按现状交付,租赁物业内部大部分区域为毛坯,局部带有装修装饰残留,由承租人拆除。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自本次响应起始日起计前一年内出具的实缴资本证明材料,以及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EF%BC%89%E7%94%9F%E6%88%90%E7%9A%84%E3%80%8A%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6%8A%A5%E5%91%8A%E3%80%8B%E3%80%82%3Cp%3E 2.必须提供响应人、响应人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持物业经营、承租物业经营、受委托管理经营且正在经营中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酒店或酒店式公寓经营案例。响应人需提供经营案例的项目简介、对应合同影印件(提供关键页即可),以及与合同对应的自本次响应起始日起计前一年内开具的租赁发票或管理费发票影印件等相关文件,合同影印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如系自持物业经营的,需提供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如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查验原件的,响应人须予以配合。已终止经营或尚在筹备、待开业的案例视作无效。此类经营案例响应报名时仅需提供1个,仅在报名环节作资质证明之用;如最终通过资格审核的响应人数量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审要求,在综合评审环节,此案例将不计入技术文件评分。响应人应结合招租文件内的综合评审计分规则科学选择、提交案例。 3.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了解物业所在楼栋内酒店业态的相关情况(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必须包含上述内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响应人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响应条件(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各单位(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7.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8.提供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名相关文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完整版(https://***/index%EF%BC%89%EF%BC%9B%3Cp%3E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条要求的实缴资本证明材料;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10.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8承诺书;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5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08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原遗留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等(如有)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原遗留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等(如有)的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2.承租方不得以租赁、融资租赁、节能改造等模式安装空调系统(包括空调设备及其附属管线等)、消防系统(包括消防设施设备及附属管线、系统等)及其他设施设备。 3.承租方须将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燃气报警等系统接入深圳北站枢纽统一监控室,由出租方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相关监控值班,签署安全责任划分协议并按协议开展工作、分摊相应的费用;租赁物业内部视频监控系统无需接入深圳北站枢纽统一监控。 4.承租方的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进场装修,承租方设计、安装给排水、空调通风等系统时须考虑尽量减少在楼板、承重墙、剪力墙等位置开孔的数量,避免破坏楼体结构及天面防水层;租赁区域北侧存在1个自三层至二层的疏散楼道出口,该出口至相邻二层主出入口之间须按消防规范预留疏散通道。租赁区域内现有配电容量约400KW,且周边已无增容条件,排污及排废主管道位于出租区域西侧,场内未安装排污、排废支管。承租方装修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区域或上、下楼层正常经营。 5.本项目租金不含商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空调费等费用,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情况如下: (1)商业管理服务费:11元/平方米/月,按本物业计租面积(6382.17平方米)计收,该价格不包含空调能耗费,空调系统由承租人自行安装; (2)水费:按照政府相关收费标准计收; (3)电费:根据政府相关收费标准,按照租赁区域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平均电价计收; 上述收费标准以最终签订的商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7.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商业管理保证金按3个月商业管理服务费金额计,水电费保证金为15万元。 8.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消防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承租方整体装修完毕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消防验收通过后,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消防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方。若承租方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消防验收许可之前将租赁物业投入使用、营业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消防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9.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招租机构报名阶段、竞价/评审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取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人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的;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