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中医院东区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标包:心电监护、除颤仪、洗胃机等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jcg20260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椒县中医院东区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标包:心电监护、除颤仪、洗胃机等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报价扣除现修改为:17.3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6)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
澄清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现修改为: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入);(5)投标人业绩(如有);(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如有);(7)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
澄清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文件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注”现修改为:注: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提醒: ①上述比例非强制填写,不满足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政策的供应商可不填写;②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供应商应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逐项声明;③供应商应当根据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进行测算(比例未达到80%或未进行比例测算的,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不予价格评审优惠),如有虚假响应,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澄清4:原招标文件17.比较与评价17.3中增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
澄清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文件增加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
联系人:丁少鹏
联系方式:15256651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星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花园东路558号
联系人:雷宇
联系方式: 13956287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少鹏、雷宇
电话:15256651967、1395628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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