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教师周转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教师周转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教师周转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 | 926500 | 1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qijiangweb/%EF%BC%89%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4%BB%A5%E5%8F%8A%E5%9B%BE%E7%BA%B8%E3%80%81%E6%BE%84%E6%B8%85%E7%AD%89%E7%A3%8B%E5%95%86%E5%89%8D%E5%85%AC%E5%B8%83%E7%9A%84%E6%89%80%E6%9C%89%E9%A1%B9%E7%9B%AE%E8%B5%84%E6%96%99%EF%BC%8C%E6%97%A0%E8%AE%BA%E4%BE%9B%E5%BA%94%E5%95%86%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4%B8%BA%E5%B7%B2%E7%9F%A5%E6%99%93%E6%89%80%E6%9C%89%E7%A3%8B%E5%95%86%E5%AE%9E%E8%B4%A8%E6%80%A7%E8%A6%81%E6%B1%82%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同磋商公告期限。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递交方式,线下指定递交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綦江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
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
(六)磋商信息:
1.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30分。
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磋商方式。
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綦江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
五、磋商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供应商负担,降低资金成本,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qijiangweb/%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8%AF%B7%E5%90%84%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6%84%8F%E4%B8%8B%E8%BD%BD%EF%BC%9B%E6%97%A0%E8%AE%BA%E4%BE%9B%E5%BA%94%E5%95%86%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5%90%8C%E4%BE%9B%E5%BA%94%E5%95%86%E5%B7%B2%E7%9F%A5%E6%99%93%E6%9C%AC%E9%A1%B9%E7%9B%AE%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F%BC%88%E5%A6%82%E6%9E%9C%E6%9C%89%EF%BC%89%E7%9A%84%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
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13372683978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打通北路70号附1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8716330073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红星国际广场2栋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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