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容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平桥区平东街道办事处委托,就“信阳市平桥区平东街道办事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RK-20250024;
1.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东街道办事处安置用房(住宅、商业用房)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元;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5.1.采购内容:对信阳市平桥区平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处置权限的安置用房(住宅、商业用房)进行资产评估,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3.服务期限:三年;
1.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1.5.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1.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2.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
4.2.提交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对面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6.1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平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牌袁路平桥工业园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3939797982
6.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容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
联系人:胡燃烽
电话:15938270376
6.3 项目联系人:胡燃烽
联系电话:15938270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