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及配套管网改造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MBZ01648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MBZ01648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市域范围内
2.6建设规模:巢湖市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及配套管网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个子项,分别为:巢湖市污水处理厂设备节能减耗及老旧更新改造项目,巢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入河排污口整改工程,巢湖市天河街道、亚父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巢湖市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改造项目。其中:岗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5万吨/日,排水管道管径最大DN1400,片区改造住宅小区中单个最大小区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1142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800.78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含各环节报批审查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1)完成项目范围内城区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地下管线物探、测绘、排水管道排查检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编制,以及可能涉及的道路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防洪影响评价、排口论证、安评、能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消防专项设计、规划方案等前期工作及审查报批等;(2)设计人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持工作,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施工及相关专项验收配合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勘察、设计规范及业主相关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885.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或设计费不低于600万元的下列设计业绩或业绩之一,且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2)水环境治理工程(含径流污染控制或雨污混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修复或小区雨污分流)设计业绩;
(3)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项目中的设计费可包含合同内与设计相关的勘察费、管网排查费用等。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承担,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2)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一方提供,并满足3.1.3条资格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
(5)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2 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2321826。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及定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8. 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10时00分8.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招标人: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健康东路邮 编:238000联系人:杨工电 话:0551-826311451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邮 编:238000联系人:张工电 话:0551-8232182611.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11.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12.其他事项说明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中心徽商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9318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银行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825240807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