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用DNA关键试剂耗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1024004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采购人地址: 天心区桂花坪路189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卓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号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写字楼第8层802-53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用DNA关键试剂耗材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扩增试剂盒(十三) | 生物试剂盒 | 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 盒 | 7 | 137480 |
| 2 | 血样采集卡套装 | 其他医疗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 盒 | 33 | 16203 |
| 3 | 扩增试剂盒(十六) | 生物试剂盒 | 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 盒 | 2 | 43208 |
合计金额小写: 196891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壹元整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扩增试剂盒(十三)SureID C32人类DNA身份鉴定试剂盒 | 200人份/盒25ul体系 | 7 | 19640.00 | 137480.00 | |
| 2 | 扩增试剂盒(十六)SureID Y40扩增荧光检测试剂盒 | 100人份/盒25ul体系 | 2 | 21604.00 | 43208.00 | |
| 3 | 血样采集卡套装 | 100套/盒 | 33 | 491.00 | 16203.00 | |
| 合同金额小写:196891.0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壹元整 |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乙方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乙方负责产品在甲方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5、发送货物之前,乙方需要提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得到甲方回复后发送货物。6、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同时向采购人提交该批次试剂的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试剂相关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7、需要冷藏保存的试剂耗材具有有效的低温运输保存条件。
3.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乙方应在试剂的有效期内保证试剂的质量。在有效期内乙方对任何缺陷和劣变试剂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试剂并承担所需费用。且必须以组合包装方式更换所有相同生产批号的试剂,不能只更换有缺陷和劣变的试剂,即乙方必须更换包括其它试剂在内的整个包装。3、试剂盒内外包装的生产批号一致,确保试剂半年以上的有效期。如因试剂盒质量问题影响数据准确性,则由乙方负责更换该批号试剂盒,并承担全部费用。并对该批号所检测的数据进行重新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对甲方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每批次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超出厂家正常质保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售后服务
1、服务时间承诺:7*24服务响应,2小时内赶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支持服务。2、乙方能提供试剂盒及配套的消耗品和技术支持等在内的完整保障体系,具备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能免费提供技术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上门技术支持。3、在质保期内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乙方应立即响应,需在3天内提供相同的产品作替换,以保证货物能正常运作。
5.其他要求
1、培训要求:乙方应按采购人要求对项目进行人员培训,培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培训实施具体细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商定。2、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3、其他要求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气候特点。交付试剂的规格应与合同约定的规格相一致。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交付试剂的有效期应与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相一致。配送的试剂剩余有效期必须占试剂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提供试剂开箱或分装的用具。乙方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政府采购程序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凭乙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付款。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城支行(长沙卓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68010100100259311)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一次性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供货产品的包装完整无破损,剩余有效期为全部有效期的2/3以上,视为合格。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每个季度派一人次技术支持到实验室进行培训。2、产品如果临期可以进行更换。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需提供服务。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验收。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设备厂家授权可以使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予以退换。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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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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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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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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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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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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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丁鹏飞 | 法定代表人: | 卢艳 |
| 委托代理人: | 汪林木 | 委托代理人: | 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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