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图书综合楼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22〕4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图书综合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图书综合楼室内装修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豫工程20250713001
2.3项目建设地点: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金水区明理路北段379号)
2.4建设内容: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图书综合楼内部66870㎡的内装修工程。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工程质保期: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定。
2.9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0977769.82元。
2.10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的规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所使用的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的,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均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有双方骑缝章、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通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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