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Z2025-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综合体项目(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及清单 | 会议桌1:1600*1400*750 | 会议桌1:2400*1200*760 |
| 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及清单 | 会议桌2:2400*1200*760 | 会议桌2:2800*1200*760 |
| 3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及清单 | 会议桌3:2800*1200*760 | 会议桌3:3000*1200*760 |
| 4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及清单 | 会议桌4:3000*1200*760 | 会议桌4:3600*1200*760 |
| 5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序号1:第4点 |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履约能力评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软体类家具、钢木类家具的生产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齐全的得1分,缺项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删除 |
| 6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序号2:环境标志产品评审 | 环境标志产品评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认证单元得0.3分,最高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环境标志产品评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获得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认证单元得1分,最高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7 |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序号11:品质管理 | 品质管理:品质管理管控过程,有独立品管部门和专门品管人员,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与采购需求的满足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比较科学具备基本可操作性的得2分;部分科学及操作性部分满足的得1分最高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 品质管理:品质管理管控过程,有独立品管部门和专门品管人员,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与采购需求的满足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比较科学具备基本可操作性的得3分;部分科学及操作性部分满足的得1分最高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6615
质疑联系人:叶建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6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亚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292507
质疑联系人:王迅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925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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