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第五中学扩建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077001 | ||||
招标人 | 南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新建两栋地上六层的学生宿舍楼、一栋地上六层的教学综合楼和地上一层的文化长廊,新建总建筑面积15093平方米,其中1#学生宿舍楼5097平方米(含架空层613平方米),2#学生宿舍楼5328 平方米(含架空层394平方米),教学综合楼4498平方米(含架空层1170平方米),新建连廊(地面构造物)170平方米,连廊链接校内两个或多个独立建筑物。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6日 | ||||
预中标人 |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2.6% | ||||||
设计服务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行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通过住建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白小刚,身份证号:450304********0017,注册编号:20214500613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2号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 2. 融安县长安镇片区1221.23亩乡村振兴提质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3. 新建八步平安路小学项目; 4. 贵港市港南区三馆一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妇女儿 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5. 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4#教学综合楼项目设计服务; 6.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0.3% | ||||||
设计服务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行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通过住建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曲力明,身份证号:510105********0022,注册编号:20145101485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钟山县实验小学西校区、钟山县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钟山县第八中学新建项目及钟山县第七中学新建项目;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初步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3.88% | ||||||
设计服务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行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通过住建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张晓津,身份证号:120104********4777,注册编号:2014110475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防城港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 2. 德阳市旌北新区城乡一体化项目-房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pdf(216.9 KB)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15.4 KB)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pdf(219.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