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2024年平房区供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114G2507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2024年平房区供水改造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供水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2024年平房区供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对木兰县木兰镇区域内平房区住宅,共计4500户(一层住宅)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内给水支管改造。包括船厂胡同、跃进胡同、福兴街区、民主街区、市场街区、平安街区、中心路街区、朝鲜屯街区、振兴大街街区、连丰路街区、林业街街区、苗圃路街区、华丰路街区、东二路街区、粘家屯街区、富家屯街区、钢盖厂胡同街区、前进社街区共计18个平房街区。增设室内给水DN15支管58500米,更换室内远传水表4500套;增设室外DN25管网225000米、DN80管网10000米,新建阀门井750座,并对部分拆除路面进行恢复。
2.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服务截止至项目竣工验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出具成果文件并协助招标人通过国家及地方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提供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必要的设计配合服务等,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而须要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必要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深度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38.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3信誉要求:
3.3.1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近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3.3.2 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08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1-57083758
招标人:木兰县供水事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华丰路25号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0451-570886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尚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7884159239
电子邮箱:skzbdlj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