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509017 | 项目名称 | 龙岗创投大厦1号楼202单元物业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创投大厦1号楼202单元 |
| 面积/数量 | 2639.76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具体期限以实际起租日计算)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1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5年无涨幅,5年以后按每年递增3%执行。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餐饮(餐饮类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如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2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司名称须与提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出租方则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2. 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严禁转租、分租。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承租方使用期内不准搭建任何建筑物。 6.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 7.房屋租金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其他费用。 8.必须按时缴纳各项相关费用。 9.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到期后标的物业装修、改造等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承租方需对房屋线路进行检测检查,并安装合格安全的用电设施,所有装修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自行申报。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 2.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EF%BC%8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6%9F%A5%E8%AF%A2%E7%BD%91%E5%9D%80%EF%BC%9A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EF%BC%89%EF%BC%9B%3Cp%3E 3.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有关的经营事项,并具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餐饮经营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24,690.48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1月19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刘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002364;0755-2692295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物业整体出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2.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物业进行现场勘察,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需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要求。 3、承租方需充分考虑给排水、排污、排烟、隔油、燃气等设备的增设及电力增容等工作及费用,并需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物业等单位的手续,及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装修手续。 4、承租方承诺进场装修时须提供装修图纸及效果图供出租方及项目物业公司审核,为保证相关排油烟等管道及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影响园区整体风格和其它楼层的入驻企业,出租方可对承租方的装修图纸提出适当的修改意见,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修改。 5.物业正式移交后,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6.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及食品安全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以及任何因经营问题引发的事故,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非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进行改(扩)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8.出租方仅负责空置物业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9.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10.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现状及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11.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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