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358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东泰路11号厂房西面场地PT-01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东泰路11附近 |
面积/数量 | 6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1月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0,000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三轮车充换电)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不符合参与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不符合参与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提供承诺书) 4.本公司已有租户需提供已承租物业合同期内未逾期交纳租金及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证明。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企业国有资产意向承租协议书(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系统完整版;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已有租户需提供已承租物业合同期内未逾期交纳租金及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证明; 9、出租方已有租户需提供无不良记录经营承诺书; 10、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承诺书;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出租方已有租户需提供已承租物业合同期内未逾期交纳租金及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证明; 4、出租方已有租户需提供无不良记录经营承诺书; 5、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承诺书;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09月19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王经理 ;付经理;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3002449;0755-83002365;0755-8369079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郑坚文,联系方式:13510971272。 4.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0月31日。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