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建湖县境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建湖县境内)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5〕2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地方配套5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挖泥船)10.4千米,堤防加固9.53千米,岸坡防护0.65千米,拆建影响建筑物8座,其中4+2m3/s灌排闸站3座,4+4m3/s灌排闸站1座,6+2m3/s排涝闸站1座,4+2m3/s排涝闸站2座,4m闸1座,新建防汛道路0.96千米;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V等,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金额625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建湖县境内)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4795.0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548天。工程计划于2026年3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建筑物工程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水下工程并具备挡洪、排灌能力,2027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相关合同内容的,则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结果已公告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完成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不认定有在建工程。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65 | |
1 | 投标总价 | 65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招标公告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同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5分基础上扣1.0分,扣完为止; 每低1%,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29 | |
1 |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 | 2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编制质量良好,针对性强得2分,出现语法错误、错字、非本工程内容描述等情况,扣0.1~1.0分。 |
2 | 工场布置及施工措施 | 2 | ①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围堰、降排水、施工交通)考虑全面,设计布置合理可行,冬雨季施工等施工方案与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河道疏浚工程 | 4 | ①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土方调配平衡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弃土区施工方案规范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堤防加固工程 | 3 | 土堤加固、挡浪墙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岸坡防护工程 | 2 | 石笼网护垫、钢筋混凝土仿木桩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 | 1 | 建筑物土方开挖与回填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钢筋混凝土工程 | 4 | ①砼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预制砼质量有保证,安装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拆除工程 | 1 | 老闸(站)等拆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房屋工程 | 2 | ①基础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房屋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与安装 | 2 | 金属结构制作及机电设备等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分;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 | 2 | 水土保持(含施工期水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噪声管控等)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 | 2 |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2 |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防汛度汛方案及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合同内容的,则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管理人员配备 | 3 | (1)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齐全(提供相应的证书)得1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每人只认一证) (3)上述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0.2分,最多得1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四 | 其他评分因素 | 2 | |
1 | 企业业绩 | 2 | 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合同内容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完全反映相关合同内容的,则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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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内容
(1)本项目监督部门:建湖县水利局,联系方式:0515-86218821。
(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8088/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open/
(4)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7082//jsztk/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 13338617805 或蔡工 15358238096 或张工 15396887667 或樊工15665152340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9号
联系人:胡先鸿
联系电话:198507596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幢
联 系 人:陆华山
电 话:18052901166 1358478688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东山支行
账 号:39400069601014100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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