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鹏源光明灭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11-04-01-970374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金鹏源光明灭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311-440311-04-01-970374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国有:100.00%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金鹏源光明灭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11-04-01-970374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11 09:00:00 至 2025-10-0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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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2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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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9-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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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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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经办人 | 曾辉 | |
办公电话 | 13510243698 | |
电子邮箱 | 30510@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强 | |
办公电话 | 18926590308 | |
手机号码 | 18926590308 | |
电子邮箱 | 530650730@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金鹏源光明灭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编号:2311-440311-04-01-970374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与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节能工程、防腐工程、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高低压配电、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外立面装修、绿化工程、柴油发电设备、人防工程(含设备)、抗震支架、充电桩工程、地坪漆、路口开设及交通疏解、市政管网接驳、装配式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白蚁防治、竣工图编制、施工阶段BIM应用(含竣工BIM成果提交)等图纸所含一切内容,以及土石方外运及弃置费、临时用水用电费、道路及道路开口涉及的费用、试块检测费、装配式评审费、大体积混凝土专项工程方案评审费等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 |
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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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2000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55,000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玉路与东明大道交汇处西南侧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详见地勘报告。 | |
计划工期 | 600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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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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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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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0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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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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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均需满足本招标工程企业资质要求; (2)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单位合作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施工内容,并明确牵头单位。该协议须按要求编入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中; (4)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5)除联合体协议外,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6)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住建部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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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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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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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