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灞桥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市级补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6-ZCCS-0950
项目名称:2026年灞桥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市级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履约合格,双方协商一致,下一年度资金预算下达后,可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仅能续签一次。如考核不合格,双方不再续签。
采购包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履约合格,双方协商一致,下一年度资金预算下达后,可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仅能续签一次。如考核不合格,双方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日常维修管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水质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日常维修管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被授权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磋商当天以代理公司核查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水质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完整覆盖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生活饮用水43项常规检测项目,按要求出具 CMA 检测报告;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被授权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链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磋商当天以代理公司核查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链接]);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链接]),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
地址:纺一路809号
联系方式:13679110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03号
联系方式:18700871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洋、康乐、常瑛
电话:18700871150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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