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一期)连廊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咨询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一期)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区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一期)连廊项目,由我署负责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凤凰街道,具体为建设一座跨越月亮路(城市次干路)的过街连廊,连接东、西两个校区。过街连廊西端起于光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南侧、综合楼北侧广场处的地面(黄海高程14.100),东端与光明区实验学校中学部新建二层架空操场(黄海高程20.100)连接。项目用地面积483.06平方米,其中第1部分位于光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用地区域内,第2部分为连廊电梯落地区域,第3部分为连廊架空区域。现根据生态环境局意见,第2部分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面积约30平方米。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编制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收集、分析地块基础资料,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及实验室分析,明确土壤污染类型及范围,配合专家评审及审批等。 | ||||||
5 | 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1日 14: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54152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43321.60元 |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8 | 结算方式: | 按中标价包干结算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请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qqb@szgm.gov.cn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
12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5989452995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