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行政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光伏系统采购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行政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光伏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4-640106-04-02-8639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国科综合检验监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国科综合检验监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屋面太阳能、光伏车棚、光伏系统、电缆等与光伏有关内容等。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日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8238961。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超过规定期限后,异议请求不再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国科综合检验监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燕赵大厦6层
联 系 人:葛诚晨
电 话:0951-589391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303室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于则杨 项目组成员:王晶、赵博
电话:0951-3301579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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