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文山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就退还“文山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办理退款手续。
一、办理时间
请于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理。为保障退款,请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务必在上述期限内到办理地点办理。
二、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坛石安康巷26幢115号(联系电话:18506083730)。
三、需携带材料
办理退款时,请务必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
1.退款申请函(需包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退款金额、收款支付宝收款码等)。(详见附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授权事项,并携带本单位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4.票据处理:
(1)已开具发票的单位:纸质发票请务必携带发票原件,并开具红字发票后办理退款;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后办理退款。
(2)未开具发票的单位:请提供相应金额的“收到**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退款”,体现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后办理退款。
四、退款方式
我司收件后统一办理退款,款项将退回至贵单位原支付账户。部分已有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投标单位扣除打印成本和邮寄费后退余款或退回纸质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退款。
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理解与配合!
代理机构:福建岩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