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和县重点区域排涝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2-23-2025-0226 | |||||
标段名称 | 和县重点区域排涝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2-23-2025-0226001-1 | |||||
招标人 | 和县水利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无 | |||||
最高限价 | 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各阶段勘测费、工程设计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建设项目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编制费等的百分之90(其他各类专题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 |||||
代理机构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6号楼,杨婧1305321012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7/22 9:00:00 | 计划工期 | 从项目前期勘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从项目前期勘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 |||
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6800000.00元/8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朱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 |||
154243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从项目前期勘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6800000.00元/8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华新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 |||
(03)9340050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投标工期 |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 |||
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6800000.00元/8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郝路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电力高级工程师 | |||
T0002017200020A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婧;1305321012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