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浑南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消防维保及智慧消防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1207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消防维保及智慧消防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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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需求
| 序号 | 名称 | 具体服务要求内容 | 备注 |
| 1 | 应急预警监测服务 | 智慧消防应急预警监测系统服务 | 具体内容附后 |
| 24小时火灾报警远程监控服务 |
| 数据分析服务 |
| 2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 消防设施月、季、年巡检测试 | 具体内容附后 |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 |
| 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
| 配合检查、系统改善建议及重大活动驻场服务 |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按每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月初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采购单位支付供应商服务费时,供应商应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4)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
验收程序:合同中约定,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最终验收。
验收报告:合同中约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1年。
★(6)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维保期内,合同范围内运行维护免费。
★(7)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
二、服务要求
(一)应急预警监测服务要求
1. 智慧消防平台及对接要求
本项目38所中小学已建成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型号为同方泰德QT-TF9780-Ⅲ型。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智慧消防应急预警监测系统平台能够与上述装置实现稳定数据对接,实现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状态数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数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服务,提供制造厂商或其分支、代理机构提供的技术支持协议文件,或提供该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接口协议及对接接口代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该型号装置的对接技术方案,包括对接方式、协议适配说明及实施计划。
2. 24小时火灾报警远程监控服务
中标人应利用自身消防远程监控中心,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火灾报警远程监控服务,能够在各种突发情况发生时及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应具备提供不间断远程监控服务的监控中心场地、监控中心设备及监控人员。
3. 驻场服务及数据分析报告
中标人应在教育局提供驻场服务人员及办公设备,每月初提供38所中小学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4. 监控中心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应配备不少于6名持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监控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实行7×24小时三班运转值守。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1. 维保范围
维保范围覆盖38所学校的消防设施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
2. 巡检频次及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开展维护保养工作:每月按该标准附录D《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每季度、半年、年度按规范进行系统功能测试和试验。从事检测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检测后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并由校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3. 故障维修及应急响应
中标人应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抢修服务。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应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派遣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第一时间告知负责人并及时增派维保技术力量增援,直至故障解决。故障处理后应填写《故障处理报告》,报校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双方存档。如因设备损坏产生故障,中标人应在购置新设备前设置临时应变措施,最大限度保障系统运行。
4. 部件维修费用额度
在维保过程中,中标人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每年所有学校共计40000元的部件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材料并免费更换。如超过限额确需更换,校方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价格后,由校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中标人负责实施。
5. 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在维保期间,中标人应按照消防及校方要求,每年对各学校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全面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火灾疏散演练。
6. 配合检查及重大活动驻场
中标人应主动配合校方进行寒暑假隐患排查,配合教育局及消防应急监管等部门的定期检查测试。根据校方需求,在重大考试期间提供消防值守及重点设施巡检、值守服务。
7. 系统改善建议
中标人应对校方消防系统存在的缺陷提供专业的改善建议及改善方案;对于因校内或办公功能改变需要进行的局部变动、系统变更,应提供设计参考及报价参考。
三、服务覆盖区域范围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应急预警监测服务(智慧消防运维)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两大部分,覆盖沈阳市浑南区辖区内38所公办中小学,总建筑面积约738632平方米,报警点位共计约27064个。具体学校名单及规模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建筑面积(m2) | 报警点位数 |
| 1 | 朝鲜族小学 | 17525 | 581 |
| 2 | 第二小学 | 10828 | 285 |
| 3 | 第三小学 | 10917 | 329 |
| 4 | 第一小学(河畔校区) | 10050 | 350 |
| 5 | 第一小学(金地校区) | 14321 | 450 |
| 6 | 东陵路小学 | 4017 | 148 |
| 7 | 高坎中学 | 16528 | 602 |
| 8 | 六十三中 | 21042 | 433 |
| 9 | 七十二中 | 10149 | 377 |
| 10 | 七十三中 | 8114 | 300 |
| 11 | 实验小学 | 18562 | 581 |
| 12 | 实验中学 | 21950 | 616 |
| 13 | 阳光学校 | 3557 | 113 |
| 14 | 白塔小学 | 18141 | 1141 |
| 15 | 北师附小 | 27428 | 1142 |
| 16 | 北师附中 | 37038 | 0 |
| 17 | 第八小学 | 13300 | 478 |
| 18 | 第二中学 | 28112 | 1434 |
| 19 | 第九小学 | 27426 | 1053 |
| 20 | 一中(六中校区) | 16042 | 469 |
| 21 | 第十二小学 | 21780 | 1065 |
| 22 | 第十一小学(建筑大学附属小学) | 25879 | 1080 |
| 23 | 第四小学 | 17163 | 526 |
| 24 | 第五小学 | 11929 | 329 |
| 25 | 第四中学 | 23080 | 280 |
| 26 | 第五中学 | 25000 | 992 |
| 27 | 第一中学 | 14600 | 480 |
| 28 | 高坎小学 | 8605 | 133 |
| 29 | 五十一中学 | 44000 | 1494 |
| 30 | 五十一中分校(浑南高中) | 39032 | 2378 |
| 31 | 英达满族小学 | 5496 | 0 |
| 32 | 英达中学 | 5771 | 205 |
| 33 | 126中学 | 41650 | 1210 |
| 34 | 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 | 69494 | 3185 |
| 35 | 东大附小 | 30306 | 1580 |
| 36 | 浑南九中(远见学校) | 19800 | 1245 |
| 37 | 沈阳二中浑南分校 | 50536 | 以实际现场为准 |
| 38 | 浑南区机器人科技小学 | 30000 | 以实际现场为准 |
| 合计 | 738632 | 2706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2.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证明(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温馨提示: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教育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024-242114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联系方式:024-22815843
邮箱地址:bozhixinghua@[链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云峰街支行
账户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沈阳第二分公司
账号:2105014057010000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韩工
电 话:024-2281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