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设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单位)以项目代码:郑经经发审【2024】37号 (批准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20-410171-59-01-097088,招标人为郑州经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设备工程;
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5)第017号;
交易编号:25-GC-0622;
2.2项目规模: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27671.81㎡(约41.50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9731.12㎡;
2.3 招标范围: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及城市公共配送项目设备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6个月;
注: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历年常态,本工期已综合考虑此因素,故由于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视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导致的工期延长不作调整,投标人所投报价视为包含所有费用;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2年(时间从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使用之日起算)
2.7工程投资额:约260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无人身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包含不因设备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2.10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联合体)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2.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牵头人单位委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项目业绩一份(有设备安装施工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
②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E2%80%9C%E4%BF%A1%E7%94%A8%E6%9C%8D%E5%8A%A1%E2%80%9D-%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8%B7%B3%E8%BD%AC%E8%87%B3%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3%80%81%E2%80%9C%E4%B8%AA%E4%BA%BA%E4%BF%A1%E7%94%A8%E2%80%9D-%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6%9F%A5%E8%AF%A2%E2%80%9D%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3%80%81%E6%8A%80%E6%9C%AF%E8%B4%9F%E8%B4%A3%E4%BA%BA%EF%BC%89%E7%9A%84%E6%9F%A5%E8%AF%A2%E7%BD%91%E9%A1%B5%EF%BC%8C%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5%9C%A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6%97%A5%E6%9C%9F%E4%B9%8B%E5%90%8E%EF%BC%8C%E7%BB%8F%E6%9F%A5%E8%AF%A2%E6%9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8%A2%AB%E5%8F%96%E6%B6%88%E6%8A%95%E6%A0%87%E8%B5%84%E6%A0%BC%E3%80%82
3.6.其他要求:
3.6.1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扫描件,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交纳的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6.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6.4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案,保障方案应包括工资专户设立计划、实名制管理措施、工资计算与发放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2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7.5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4-3.5、3.6.2-3.6.5项要求。
3.8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E2%80%9D%EF%BC%8C%E5%87%AD%E4%BC%81%E4%B8%9ACA%E9%94%81%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EF%BC%8C%E6%9F%A5%E9%98%85%E7%BD%91%E7%AB%99%E9%A6%96%E9%A1%B5%E2%80%9C%E9%80%9A%E7%9F%A5%E5%85%AC%E5%91%8A%E2%80%9D%E6%88%96%E2%80%9CCA%E5%8F%8A%E7%AD%BE%E7%AB%A0%E5%8A%9E%E7%90%86%E6%B5%81%E7%A8%8B%E2%80%9D%E4%B8%AD%E3%80%8A%E5%85%B3%E4%BA%8E%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4%BA%92%E8%AE%A4%E5%8A%9F%E8%83%BD%E4%B8%8A%E7%BA%BF%E8%AF%95%E8%BF%90%E8%A1%8C%E7%9A%84%E9%80%9A%E7%9F%A5%E3%80%8B%EF%BC%88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EF%BC%89%EF%BC%8C%E5%8F%8A%E6%97%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F%BC%8C%E5%B9%B6%E5%AE%8C%E6%88%90%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5%BA%93%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九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EF%BC%89%E4%B8%8A%E4%BC%A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3%80%82%3C/p%3E%3Cp%3E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tlzb0001@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
监督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与中心广场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电 话:0371-86569809
传 真:0371-86569809
邮 箱:jkqjsjzb@163.com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