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对郑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进行食堂食材配送。结合目前区内中小学现状,参照相关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标准,郑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选取配送公司对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招标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2招标编号:ZJZB2025-GK026号
2.3招标范围:郑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食堂使用量较大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食材,实行全品类定点配送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学校具体服务时间按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服从招标人安排。
2.6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行的有效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18楼1816。
3.方式:远程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6375975@qq.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5.1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18楼1816会议室。
5.3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18楼1816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其他: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聚味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13937128016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77731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18层1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