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WZ)001093
项目编号:D640303-20250630170628825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太阳山镇红星村黄花菜晾晒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1998750.54
最高限价(如有):1998750.54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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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山镇红星村黄花菜晾晒场项目 | 太阳山镇红星村黄花菜晾晒场项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1 | 项目主要为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太阳山镇红星村黄花菜晾晒场项目,建设内容为冷库、锅炉房、卫生间改造,新建围墙、蒸房、彩钢板棚房,场地平整、渠道修葺、房屋屋顶修缮、室外水电改造及新建地磅(100t)等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998750.54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998750.54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后120日内施工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1 18:00:00 至 2025-07-08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7-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 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获得帮助。 6.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 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联系方式: 15769668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8号综5合楼2单元703 室联系方式: 15595190502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宋小玉电话: 15769668896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童超电话: 15595190502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