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棚改周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天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的委托,就虞城县棚改周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棚改周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34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27 号
3、项目代码:2211-411425-04-01-204690
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5、招标控制价:44738690.4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0064516.54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87868.35元,规费:596038.65元,增值税:3716752.91元,措施费:148830.90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 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7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定、评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4、定标委员会名单:曹钦亚、班兴民、王永涛、郭瑞、马腾飞。
5、评标委员会名单:朱向阳、姚保军、岳菊红、杨海岛、李自亮(招标人代表)。
四、 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企业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中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202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本次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五、中标结果
中 标 人:河南宇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小写:44353896.28元
大写:肆仟肆佰叁拾伍万叁仟捌佰玖拾陆元贰角捌分
质 量:合格
工 期:180 日历天
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吴先阵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 豫1412017201731036
豫241141449357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
虞城县棚改周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标会议于2025年09月01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定标。2025年09月02日在准备办理本项目中标结果手续过程中,因本项目中标人在2025年09月01日同时中标其它项目且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监督单位给予暂停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的通知。
本项目中标人在2025年09月01日中标其它项目已变更项目经理为其他人,与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非同一人。现已处理完毕将依法依规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七、公示期: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09月29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滨河路行政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8510
代理机构:河南天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心怡路易元国际B座4楼419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5836831866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0-3128076
发布人:河南天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25日
